据当值比赛监督及裁判员的报告,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之规定,经联赛纪律监督委员会研究,特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停止重庆大学5号阳瑞、10号张崇参加本赛季剩余比赛的资格;
2.停止中国农业大学28号林斌、5号刘航呈、23号刘骏博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资格2年(2013年4月12日-2015年4月11日);
3.停止中国农业大学领队高立国、主教练丁峰带队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资格2年(2013年4月12日-2015年4月11日);
4.停止中国农业大学足球队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资格1年(2013年4月12日-2014年4月11日);
5.对中国农业大学足球队提出全国通报批评。
据当值比赛监督及裁判员的报告,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之规定,经联赛纪律监督委员会研究,特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停止重庆大学5号阳瑞、10号张崇参加本赛季剩余比赛的资格;
2.停止中国农业大学28号林斌、5号刘航呈、23号刘骏博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资格2年(2013年4月12日-2015年4月11日);
3.停止中国农业大学领队高立国、主教练丁峰带队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资格2年(2013年4月12日-2015年4月11日);
4.停止中国农业大学足球队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资格1年(2013年4月12日-2014年4月11日);
5.对中国农业大学足球队提出全国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