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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浅谈房产税改革的主要原因

发表于2013-05-22


房产税改革原因一、内外两套税制并存,导致纳税人税负不均。
原房产税制,既有对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的房产税,又有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两套税制并存,征收对象相同,但由于历史原因计税依据和税率不同。城市房地产说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房产税计税依据是原值一次减除lo%至30%后的余值,对租金收入征收和税率,房产税是12%,城市房地产税是15%。为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两税合一势在必行。
房产税改革原因二、税收收入的增长缺乏弹性。
不论是房产税还是城市房地产税,其计税依据和税率都是固定不变的。但从计税依据上看,房产原值在许多城市都与房产现行价值存在较大差距,天和网税政频道 tax.tianhenet.com.cn为您解读税改、税收政策,财税人高端媒体网站。这样就形成事实上的税基萎缩,税收收入的增长缺乏弹性。
房产税改革原因二、税法本身规定不严密。
以租金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税的,实践中对房屋转租问题,较难确认纳税人。比如“二房东,转租现象,对“二房东”从中获得的收入,是否征收房产税,以及如何征税,缺乏法律依据。税收调节目标过多,从征收实践看,很难做到

发表于2013-05-22

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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