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北京排查小区物业纠纷隐患 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发表于2012-09-26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的内容很全面,将对物业服务质量、纠纷隐患、安全隐患等全面排查。

这位负责人表示,区县住建委或房管局要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并检查整改完成情况,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各物业企业也要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赢得理解和支持。要为居民做实事,办好事。”这位负责人说。

■ 排查项目

●纠纷隐患

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是否有因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催缴物业费、侵占公共收益问题产生的纠纷隐患;物业项目是否存在物业企业强行接管、拒不撤出或擅自撤离等产生的纠纷隐患;物业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员工工资、拖欠外包服务费用、拖欠公共区域水电费的情况;物业企业是否存在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为由,限制或变相限制专业服务的情况。

●物业服务质量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养护维护、绿化养护、卫生清洁、秩序维护等管理事项;是否对外包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对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行为履行制止和报告义务等。

●安全隐患

公共区域,特别是电梯、水箱等设备间、中控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影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安全隐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管理是否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隐患等。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