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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征房产税 别误伤中产

发表于2011-11-02
 《新京报》社论

    重庆即将开征房产税,消息来自正在召开的重庆市“两会”。

    房产税争议数年,重庆即将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房产税一旦开了头,或许很快就会在全国推行。

    重庆开征房产税的方案尚未正式向社会公布,不过,舆论最担心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会不会大规模伤及中产阶层;二是房产税一旦开征,地方政府会不会为了增收,而进一步扩大征收的对象和范围。

    中产阶层上无富人之财力,下又不能享受政府的住房保障,可以说是商品房的消费主力军,是高房价的最主要承担者和“受害者”。房产税如果是为打击高房价而来,那么,中产就是最不应该受到打击的对象。因此,对房产税开征标准的界定至关重要。标准过高,政策效果不明显;标准过低,那么,就必然大范围波及中产。

    如何减少房产税对中产的误伤,除了制定合理的征税标准,还要在税率以及税收返还方面有必要的政策安排。一方面对那些符合征税标准的上层中产,不应课以重税;另一方面,对那些仅仅是房子较大而收入不高、家庭负担较重的中产家庭,应该有和返税条款。当然,这些都应该公开、透明地运作。

    房产税之所以备受争议,更重要的是因为,借打压房价开征房产税,为地方政府正式开辟了一个新财源。地方政府因房价下降而减少的土地收益,将在房产税中得到弥补。在当下征税程序并不十分规范的情况下,这种担心并非空穴来风。今天向高档商品房征了房产税,谁能保证明天不向中档商品房征收?

    无论是什么地方开征房产税,都应该从制度设计上打消民众的这种疑虑,不能给地方政府过度创收留下政策后门。相对于具体的房产税征收方案设计,更重要的是如何限制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的权力。

    征收房产税的权力不受约束,那么“误伤”的不仅是中产而可能是有房产的人。

    解决方案除了地方政府尊重市民的权利,遵守一项税政所应有的程序正义,别无良方。因此,令各界期待的是,重庆作为率先开征房产税的城市,不但要成为让房价回归理性的模范,更应当在自我限制征税的权力方面成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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