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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村干部假借村民名义违建拆迁房 为领导牟利38万

发表于2014-08-27

   为讨好领导,武汉一村干部假借村民名义,在即将拆迁的地块强行建造房屋300余平方米,非法获取拆迁补偿款38万余元。昨日,此案在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

2009年至2013年期间,雷某任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左岭街道大罗村村委会委员。2011年3月,雷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村民房屋面临拆迁。

为讨好时任街道副主任的陈某,雷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村内征地范围内的一处空地上,强建了一栋两层楼的楼房,面积达300余平方米。为掩人耳目,雷某将该房登记在村民雷乙的名下。在雷某的“帮助”下,领导陈某最终非法取得拆迁补偿款38万余元。

去年6月,陈某被司法机关查处,退出全额赃款。一个月后,得知领导事发的雷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审理该案后,认定雷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昨日二审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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