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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的合同等于放屁!!!

发表于2012-06-29
御河新城一期业主维权一事闹得沸沸扬扬,自去年年底以来,业主维权事件层出不穷,继今年三月份业主齐聚售楼处挂白条谴责开放商未能如期交房言而无信,6月19日,又有近百名业主齐聚市政府*****挂白条要求开发商赔付业主延期交房违约金。
    就在今日上午,建投·御河新城一期部分维权业主于其项目售楼处办理交房手续,据该项目某工作人员介绍,建投·御河新城此次交房共应交700余户,于本周一起开始陆续交房,截至昨日下午为止共交房139套。

    出乎我们意料的是,售楼处交房场面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火爆,按照项目工作人员所说的本应有700余户交房,然而就今日当时现场情况来看,仅约不足二十位业主前来售楼处办理交房手续,交房现场冷冷清清,究竟是业主无时间前来办理,抑或是开发商交房程序出现问题,我们不得而知。问及违约金一事,该人员表示,目前已将部分违约金返还给部分业主。然而有业主表示,尚未收到该项目所支付的违约金。

    近日来,不断有网友反映该项目拒绝支付延期交房所产生的违约金。据该项目某业主透露,当初与项目上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中明确写着“若开放商不能按期交房,交房时间若延期未超过3个月则每日按照总房款的1%进行违约金赔付,若超过3个月则每日赔付总房款的2%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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