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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卖地收益应该沉淀下来

发表于2011-01-24

 

     2010年度全国出让成交总价款总额达2.7万亿元。这是流动性过剩导致的必然结果,“土地财政”不过适逢其会。由于忽视流动性这个根本问题,有的人只批判却提不出解决办法,也有人虽然提出了一些解决卖地收益过高问题的思路,却往往经不起推敲。

批判此现象根源在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症的,说要根治依赖症就要重新调整事权财权。这个说法有点道理,事权财权调整后,地方政府如果真的能获得足够财政收入,对卖地收益也许会少一些瘾头。但是如果市场环境不变,流动性充分,卖一块地就是个“”,政府作为唯一的土地一级市场供应者,照样还是会卖得盆满钵满,不那么依赖却还依然高收益。

虽然依照现在的法规,土地出让收益都进入地方财政,但是作为主管土地出让工作的职能部门,并不愿意承担起房价高涨的责任。对2.7万亿元,国土部的解读是:“表明城市发展对土地的依赖有增无减,利益分配不合理,社会矛盾突出,土地出让制度亟待进一步改革完善”。提出的解决方案是要少拍(卖)多招(标)、通过“综合评标”等方式,不以价高者得,而以综合条件最优的原则来确定土地竞得者。

这一方案看似可以降低地价。但是不改变供应数量,而房屋需求不变的话,并不会产生降低房价的效果。倒是可能带来几个其他效果:一是地价低了,论起高房价责任,自然算不到土地供应上;二是开发商拿地价格低,而房价不变,利润涨;三是用人的判断来代替市场竞争确定资源获得者,既增加寻租的空间又不符合经济学有关资源配置效率的基本论断。

如果对存在的问题做出误判,提出的解决方案自然也很难正确。近年来,从土地供应比例、户型要求、差别化房贷政策,到限购令,都没管住房价上涨。因为没从控制流动性入手,由于流动性泛滥造成的各种现象,包括高房价、高地价都是无法解决的。就像灶台下还烧着旺火,除了釜底抽薪,没有其他办法让锅里的水不开的。

降低流动性的关键在于我国的货币发行机制,这是另一个话题,也是未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所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重大改革事项。那么土地供应是否就毫无作为,土地部门念兹在兹的“参与宏观调控”就根本无法实现呢?也不尽然,如果说宏观调控主要是对货币总量的控制的话,国土部虽然不能控制货币发行,但是通过土地供应可以回收货币,2.7万亿元就是明证,同样也可以减少市面上的货币数量,起到降低流动性、参与宏观调控的效果。

现在的卖地收益高,但是降低流动性效果不显著,关键在于卖地收益的使用。各地现在基本都是“吃饭靠财政,建设靠土地”。卖地收益都用于偿还融资平台的到期贷款和利息,以便继续融资发展新项目。如能避免卖地收益快速回流至经济循环,其降低流动性的效果才能显现。

有以下几个方法:一是要求地方融资平台用卖地收益多还少贷,或者只还不贷,减少未来产生金融风险的可能;二是大力加强廉租房建设,将资金沉淀为不动产,降低流动性;三是充实养老金和医疗等社会福利账户,弥补亏空,提高福利水平,奠定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秉承这一思路,就无需担心卖地收益太高。因此要全面理解土地供应对市场的含义,既要理解为增加供应平抑需求,又要看到其降低流动性的作用。只有这两个方面的作用都发挥出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才可以实现,卖地收益多少也不再是什么需要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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