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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沧州今年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

发表于2013-04-16

“物价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2013年全市物价部门的首要任务,把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全面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市、和谐沧州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昨天,市物价局局长焦旭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预期目标控制在3.5%左右。


加强价格调控


重点监管农产品和生活必需品


“农产品及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调控,将是今年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工作重点。”焦旭生表示,今年全市物价部门将认真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棉花临时收储价格政策。密切关注生猪市场和价格走势,认真执行生猪市场调控预案,及时提出调控措施和建议。


同时,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费用。对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用水用电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对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的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焦旭生表示,将密切关注、准确测算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启动联动机制的建议,出台政府调价措施时,制定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偿措施。


继续深化改革


今年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今年我市将继续完善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制度,开展趸售县及居民峰谷分时电价试点工作。推进城镇居民用电由供电企业抄表收费到户和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改革。”焦旭生表示,今年将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增强成品油价格对市场供求反应的灵敏度。城市天然气将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基本与2011年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水平;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到位。适时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焦旭生表示,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此外,按照市医改办的统一部署,在推广黄骅市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基础上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推进医疗服务单病种收费试点改革。


规范教育收费


集中整治名校“择校费”等问题


焦旭生告诉记者,在教育收费方面,今年将强化对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高中、民办中小学等教育收费监管,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服务性和代收费行为,合理核定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适时调整成人教育、公办高中学费标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


焦旭生表示,通过前两年对我市“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等现象的整治,我市小学、初中的择校之风已经基本杜绝,但部分高中“择校生”超比例现象依然存在。今年,全市物价部门将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中小学名校“择校费”、“捐资助学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

发表于2013-04-17

值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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