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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沧州:73万亩流转土地实现规模经营

发表于2013-05-22

日前,笔者在肃宁县绿苑蔬菜科技示范园区看到,这里蔬菜大棚鳞次栉比。投资该项目的肃宁绿苑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玉怀介绍说:“这个示范园区占地300多亩,主要种植各种蔬菜和培育、销售种苗,销售渠道已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及北京、天津、山西等地。重要的是带动了全县万里、窝北、河北、付佐、师素、梁村等6个乡镇1万多亩土地流转,并实现规模经营,使入社会员年均增收7000多元。这个示范园仅仅是众多规模经营的一个缩影。”

沧州市农牧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沧州市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1012.8万亩,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户138.1万户,截至去年底,全市耕地流转总面积119.15万亩,其中实行适度规模(50亩以上)经营的73.39万亩,占流转耕地的61.6%。为了用好这些土地资源,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扶持广大农村群众增收致富,沧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提出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民以出租、互换、转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有偿流转土地,引导土地向承包大户和专业户集中,使过去分散的土地能够连片集中使用,把土地流转纳入“依法、自愿、有偿、规范、有序”的轨道。与此同时,全市16个县(市、区),173个乡(镇)建起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推动了土地的规模和集约经营。

在探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过程中,沧州市紧紧依托设施蔬菜、特种养殖等优势产业,及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与发展特色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户积极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同时,邀请专家加大对农民科技水平培训力度,引导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抵御一家一户难以抵抗的市场风险,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全市农牧部门为合作社无偿提供了大量的相关政策咨询,解决项目、信贷、保险、税收以及生产销售等环节的问题200多个。青县培育的广旺蔬菜种植合作社发展迅速,先后得到财政支持资金约200万元;司马庄绿豪农业合作社“大司马”商标正式成为中国驰名商标。献县、肃宁等地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增多,规模逐渐扩大。

据介绍,目前,该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488家,其中全国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46家,省级十佳示范社1家,市级示范社100家。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1351家,畜牧564家,林业209家。注册资金总额超过29亿元。入社农户21万户,占全市总农户数的14%,合作社辐射带动非社员农户达到56万户。据统计,沧州市入社农民比当地同行业未入社农民年平均增收20%以上,部分示范社达30%以上。

沧州市农牧局负责人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们将按照这一要求,不断创新形式,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让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

发表于20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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