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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沧州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可获财政补贴支持

发表于2013-05-17

立足打破家庭服务市场零散格局,我市家庭服务企业员工制试点全面展开。目前市区试点企业已达29家。
市就业服务局相关人员介绍,家庭服务企业员工制度是指家庭服务机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家政服务劳动标准。家政服务机构与家庭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后,将员工派遣到雇主家中工作,机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按月支付工资。同时财政给予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实行员工制试点的家庭服务机构,必须与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持证上岗员工要达到50%以上,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培训场地,经营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网络化经营,具有品牌优势。符合条件的机构仍可申请。
实行家庭服务业员工制度,规范了我市家政服务市场,提高了整体服务水平,更为重要的是维护了员工根本利益。市好月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是实行员工制试点的家庭服务机构之一,公司负责人毕素英说,以前家庭服务企业多是中介机构,对服务人员不承担管理责任,员工队伍不稳定。成为员工制试点企业后,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平均每人每年7000多元,减轻了企业负担。企业借此成立了工会,提高了员工福利待遇,员工数量很快增加了100多人,业务量较原来也有大幅增加

发表于2013-05-17

业务量较原来也有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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