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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沧州饭店服务员趁顾客不备偷钱 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发表于2013-04-18

以为顾客倒茶水作掩饰,转眼功夫将两名顾客的万余现金窃走。记者从运河区检察院获悉,服务员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1月6日中午,顾客赵某、于某二人到市区某饭店用餐。二人进入雅间之后,服务员刘某在为二人挂衣服时,发现他们的上衣口袋鼓鼓的。于是,她装作热情地为二人倒茶,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然后,从赵某衣服内掏走现金8000余元。过了一会儿,她第二次倒茶,又从于某衣服内掏走现金2000余元,随后逃离沧州。公安机关根据受害人的报案,于7天后将刘某抓获,并将赃款追缴发还受害人。

发表于2013-04-18

员工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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