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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三类”案件纠正“四风”问题

发表于2014-12-10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
查办“三类”案件纠正“四风”问题
本报讯为认真贯彻市委书记商黎光同志在市委常委会议提出的“市纪委监察局要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要求,进一步整肃作风纪律,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使沧州成为吸引项目及各方面投资的“洼地”,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严肃查办‘三类’案件,认真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将集中1个月的时间,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加大查办力度:一是坚决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处在重要领导岗位而且有可能提拔重用的干部;二是坚决查处依仗职权,吃拿卡要,乱作为,小官巨腐,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案件;三是坚决查处“只当和尚不撞钟,喝茶看报不干事,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活动主要有六项内容:一是组织对各级各单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公车私用、办公用房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二是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制度,既要逐步健全完善效能督查促项目、重点建设项目联合稽查等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项目审批建设中存在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打造重点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又要把源头治腐的各项措施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项目防腐的保廉机制,打造“廉洁工程”、“阳光工程”。三是把查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小官巨腐”专项行动推向深入。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办案专项行动。四是开展专项举报,筛选一批案件线索。五是查办并曝光一批“三类”典型案件及“四风”问题。六是强化问责追究。对“三类”案件和问题严格进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为方便群众对“三类”案件和“四风”问题进行举报投诉,市纪委监察局开通了专线电话:0317-2160319,24小时在岗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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