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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情况反映——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交警知法犯法,常年驾驶黑车,致人死亡,危害公共安全

发表于2013-07-10

情况反映——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交警知法犯法,常年驾驶黑车,致人死亡,危害公共安全,望给予深究
 我们是河北省肃宁县的知情群众,现反映肃宁县交警大队干警苗二勇从本县公安局私自购买被盗扣押车辆,并伪造车牌F54136进行非法驾驶,于2010年2月3日晚8时左右在县城纬南路把在路边观望的焦洪双撞飞,落地当场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大队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情况。
一、苗二勇所驾驶车辆为被盗抢车辆,以9000元的价格非法从肃宁县公安局购得。据悉,该车是肃宁县公安局扣押的盗抢车辆(苗二勇被刑拘后曾交代是从本县公安局邢某手中购得,但笔录却被办案人员隐匿)为此我们提出疑问,为什么没有把车还给失主?为什么未经拍卖私自卖给干警苗二勇?为什么交警大队隐藏笔录?其行为涉嫌销赃罪,为什么不对此进行深究?
二、针对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及该车情况,我们曾多次与交警大队事故组进行交谈,负责人李某向我们解释:第一,苗二勇已不是交警大队成员,事故前三天就已经开除。第二,肇事车辆是在北京买的,有合法手续的二手车。第三,据悉,事故发生前,苗二勇曾与几个朋友喝酒,事发时,目击者看到他已经醉酒,交警大队向我们出示的是没有酒精含量的血检报告,并有血样保存,但是无法证明血样是否是苗二勇本人的,是否为事发当时的血样?种种迹象,交警大队有意替他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为嫌疑人开脱罪名。
三、苗二勇身为公安执法人员,醉酒高速驾驶在肃宁繁华街道上,造成焦洪双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公共安全,而交警大队却以交通肇事罪移交检察院起诉。
四、苗二勇酒后驾车,私造牌照,撞死行人焦洪双,苗二勇依法应付全部责任,而交警大队却认定死者负次要责任? 
 希望好心人挺一下,出出主意,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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