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南昌象山南路拆迁户放开限购 遵循“拆一还一”的原则

发表于2014-07-11
标签:产权证 产权人 购房 拆迁 限购 

15日,记者从南昌市西湖区获悉,今天起,象山南路沿线旧城改造项目被征拆迁户放开限购。不管名下是否还有房产,只要在被征迁范围内有一套房,且已交房、有购房需求的,允许再购一套。就此政策的具体细节,记者采访了象山南路沿线旧城改造项目总指挥部工作人员郑涛。

放开限购的对象仅为产权人

记者:如果被征迁的房子是父母住,但已在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这其中的放开限购对象是谁?

郑涛:放开限购的对象仅为产权人,即被征迁房子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就为不限购对象。如果被征迁的房子只有一套,而产权证上有两个甚至多个署名,也只能再购一套。

记者:在被征迁范围有两套甚至多套房子,还可以购几套?

郑涛:遵循“拆一还一”的原则,拆了几套房就购几套房。

记者:“已交房”是指截止到什么时候交的房?

郑涛:没有时间限制,但要在整个改造项目的征收期限内。只要是交了房,并选择货币补偿的,都可以办“不受限购”证明。

办手续须本人到场

记者:放开限购的地理范围有规定吗?

郑涛:全市范围内。

记者:被征收户要购房,如何办理“不受限购”手续?

郑涛:从今天起,被征收户可以凭交验房单、身份证(原件)到象山南路沿线改造项目总指挥部相关窗口办理。需要提醒的是,必须本人到场方可办理。如果房也交了,也买了房,但还没过户,也是一样办理手续。

记者:什么时候可以开始购房?郑涛:当天办理完后,第二天就可以购房了。(记者袁思东)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