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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80后刚需购房族神伤叹言(文言文版)

发表于2011-10-13
是年三月,余妻毕业于华科,盟约电信,遂购房于石市,定居于省会。伊始购房筑业,求助中介。但因卖家无良,中介失责,吾等无知,定契于月初,毁约于月底。诉告无门之后,愤然毁契约而退房。
次月,因朋比相介,购期房于西美,选居楼号十四,约定是年十月相交,适时实不知此盘五证具无,以为楼盘可卖即合乎律法,遂草签购房协议。已知实情之后,实在悔之不及,只得期待商家良知,政府作为。
呜呼,谁知商家良心泯灭,毁约是时,昨日告知增付房款一成,另预付契税四万。闻听之后,神伤欲绝,愤慨政府无为庸碌,商家奸诈贪鄙,以使吾等百姓为鱼肉受之于刀俎。
如年,国家实重压至地产,加房贷之利息,且名正而言辞,称为国家之谋,造百姓之福。于此吾叹问执政之人,岂不知此误伤刚需一族,身居庙堂岂可独善其身?布施治国之策岂可有所偏颇?
终,郁闷所书,不知所云,唯望青天垂见!乞恕!
发表于2013-04-05

可怜的80后们,你应该再坚强一下,苦日子总会熬到头的,不要太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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