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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取款人在签名处写下“报警” 沧州银行人员机警应对解救传销男

发表于2014-05-08

 5月5日10时许,沧州市新华区某银行道东支行的工作人员正在办理业务,一名20多岁的青年男子慌慌张张地跑进大厅,看到该男青年面色憔悴、神情紧张,工作人员意识到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随后,该男子递过来一张业务申请单,上面填写了业务申请的内容,但是在客户签名一栏没有客户的签名,而是写着“报警”的字样。

    此时,工作人员注意到大厅门口站着几名男子,并不时地朝大厅内张望。工作人员顿时明白了,遂急忙拨打电话报警,并吩咐该男子假装填单子,以此来拖延时间。“怎么这么慢,快一点!”就在工作人员和该男子交谈时,站在门口的几名男子中的一人进入大厅对着取款的男子不停地催促。“对不起,他的存折满页需要换新折才能重新取钱,请你稍等一下。”工作人员怕两男子将取款的男子带走,遂谎称。

    三四分钟后,沧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赶到。站在银行门口的几名男子看到民警后四散而逃,民警将其中一人抓获。经了解,这名男子就是非法传销组织的人员。几天前将安徽老乡韩某骗到沧州,先是对韩某进行囚禁,并将其身上的钱、手机和身份证等物品没收,并逼着韩某让其家人汇钱过来。当日,几人逼着韩某前来取钱时,机警的韩某巧报警,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脱离非法传销组织的控制。当天,韩某被巡警送上了返乡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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