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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离婚拒不搬出婚房遭公公起诉

发表于2012-09-11

离婚了的儿媳拒绝搬出男方父母为儿子结婚购买的婚房,遭公公起诉。法院判决六个月内腾出楼房,半年后女方仍拒搬,最终被平阴县法院拘留。

张强和孟欣于2009年经人介绍结婚,张强性格较为内向,遇事优柔寡断,而孟欣的脾气较为暴躁,二人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2010年5月,孟欣生育一女孩,随着生活负担加大,两人的矛盾日趋突出。2011年8月,二人协商离婚,孩子随孟欣生活,张强搬出二人居住的楼房。

张强的父亲张同革闻听后,将儿子大骂一通。因为小两口婚房是张同革当初出钱购置的,现在两人离婚,张同革认为应该是孟欣搬出去。张同革要求张强催孟欣搬出楼房,但孟欣却坚持,虽然离婚了,但自己无处可搬,因此拒绝搬出。张同革考虑再三,于2011年10月向平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儿媳孟欣搬出楼房,法院于同年12月判决孟欣于六个月内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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