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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沧州天成首府物业宰业主谁来管????

发表于2010-12-31
今日天成物业贴出告示,“租赁”小区内地上车位,内容是如下:......
  4.租期10年租金3万(不带车棚)租金4万(带车棚)。租期20年(赠送45年)租金5万(不带车棚)租金6万(带车棚)。
  明眼人都会看出物业分明是变相出卖广大业主的公共财产以中饱私囊。此做法与情与法都是所不容忍的。建议广大业主共同起来用物权法所赋予我们的权利来捍卫本属于自己的财产!!!!!
注:国家规定小区内地面车位属公共车位,物业有管理权但无出卖权。根据需要物业应申请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可向本小区业主租赁。沧州市规定:租金65元/月,期限为一年单位。其他小区的惯例做法租金随物业费一年一缴。
同时提醒广大 想买天成地产房的朋友们注意:此处物业费全市最高(0.9元/米)!物业管理最差!格式合同制约业主的霸王条款最多!公摊面积最大(25%)!房屋质量最差(窗户逢雨就漏入住一年维修10余次仍未修好)!交钥匙后100%户型还要增加收费面积!如今变相出卖车位是一彻头彻尾坑害业主的违法案例!!


发表于2010-12-31
天成地产快灼到尽头了!想买它房子的朋友千万慎重,物业反客欺主,地道黑社会性质!!!
发表于2010-12-31
不明情况的人儿飘过~~~~~~
发表于2011-01-16
发表于2013-06-15

太恐怖了吧

发表于2013-06-15

哎,现在物业也太霸道了。怪不得越来越多的人不交物业费!不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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